消防训练模拟人,消防培训专用模拟人
消防培训是为切实提高各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实行群防群治,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手段。消防部门每年都要举办几期消防培训班,对单位负责人、从事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各有关单位也积极响应,踊跃参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也有一些单位负责人认为消防培训是消防部门为创收而设立的,增加了企业负担。他们推三阻四,找出各种借口不参加培训;或者敷衍了事,说什么只要交了培训费,拿一些学习资料就可以了,不去没关系;有些单位虽然报名参加,但是出现十张考试卷里同一种笔迹的怪现象。可见消防安全意识在某些单位负责人中是何等的淡薄!
从5月1日起实行的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如果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不重视消防安全,一旦单位发生火灾,那么责任人将难逃其责。因此,消防部门要理直气壮地贯彻落实公安部61 号令,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注意和防止“走过场”。单位负责人必须增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责任。只有单位员工认认真真参加消防培训,自防自救能力提高了,单位的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证,如果消防培训仅仅走过场,滥竽充数,那么一旦发生火灾,吞吃苦果的必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