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根据病原分为心源性心搏停止以及非心源性心搏停止,心脏骤停期间心脏活动处于完全停止的状态,无法实现有效泵血,从而导致患者全身各脏器组织处于缺血、缺氧状态,机体交感- 肾上腺系统功能增强,外周血管收缩,无氧代谢产物以及乳酸分泌增多,可致使心、脑等细胞发生不可逆性损伤。目前心脏骤停患者世界卫生组织提倡开展早期心肺复苏术治疗,该治疗技术联合人工呼吸以及胸外按压,以促使患者自主呼吸功能恢复为主要目的。彭守春等临床研究显示开展心肺复苏治疗的患者1h内有效率为65.0%,本研究中开展心肺复苏的患者1h内有效率为56.50%,本研究与彭守春相关研究均证实,对于心脏骤停患者及时开展心肺复苏术可提升患者治疗效果。对于心脏暂停行心肺复苏术患者,操作者应观察患者瞳孔反应,瞳孔反应可直接反应血液中是否有组否的氧气,一般情况下,瞳孔见光收缩,则表示患者血液含氧量较高,实施心肺复苏有效。操作者在实施心肺复苏术过程中应避免按压患者胸骨尖剑突上方,谨防造成肝脏破裂,合理控制按压速度,一般情况下按压60次·min。本研究在既往研究的基础上回顾性分析本院200例行心肺复苏术的心脏骤停患者临床诊疗结果,200例心脏骤停患者中有113例患者治疗成功,脱离生命危险,且113例患者心肺复苏术后10min心率接近正常水平、平均动脉压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提升、中心静脉压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提升,pH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提升,氧分压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提升,血氧饱和度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提升,二氧化碳分压比心肺复苏术前明显降低,由此可见,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术的患者心肺复苏后血流动力学参数以及血气指标明显改善。
综上所述,心脏骤停患者应尽早开展心肺复苏术纠正患者血流动力学以及氧代谢,提升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