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9-2012年间,中国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的发生水平与趋势虽经历了几次较大的起伏变化,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这种趋势不但在描述性分析中得以展现,也在进一步的回归分析中得以佐证。在影响因素及因果机制的分析中,不但可以看出已婚育龄妇女的人工流产行为是个体的社会人口学变量与计划生育政策合力作用的结果,表现为不同社会特征(如民族、户口、地域、受教育程度等)、生育周期(如年龄、现有子女数等)、子女性别(如流产前最小子女性别)与计划生育政策强度的合力对人工流产产生了显著影响,而且进一步的验证结果表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从严苛向温和的转变使已婚育龄妇女的人工流产风险下降了24%左右,这说明政策从严苛向温和的调整对降低人工流产水平产生了积极而正向的效果。
具体而言,个体的社会与人口学变量对人工流产的作用表现为:汉族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的可能性高于非汉族妇女,其可能的原因是非汉族聚集区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宽松(政策生育率高于汉族),人工流产相应较少;城市妇女人工流产可能性高于农村妇女,其可能的原因是农村政策生育率比城市略高,生育意愿也普遍高于城市,因此会对人工流产有一定的规避行为。而城市妇女囿于所属单位对计划生育的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计划外妊娠,则采取人工流产的可能性极高。此外,随着地域由东向西的渐移,人工流产发生的可能性在逐步提高,可能的原因在于西部计划生育政策较东、中部更为严格;随着育龄妇女年龄及所生子女数量的增加,人工流产发生的可能性也在增加,这是由我国多年来严格控制多胎生育的计划生育工作方法所决定的;“流产前最小子女为女孩”的育龄妇女,其人工流产发生的可能性高于“流产前最小子女为男孩”的同孩次育龄妇女,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男孩偏好”在人工流产中的作用,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在中国计划生育语境下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的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