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灾害事故类型在全国范围内分类组建覆盖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及以下等各层级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分部门、分灾种单一管理体制下的队伍建设模式。这一模式具有均匀分布、全面覆盖的特点,但同时力量分散,各层级力量均相对薄弱,未能针对区域灾害事故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重点部署,区域应急救援队伍或闲置或不足等,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结构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制约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发挥整体效能。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加强重点部署、发展突击骨干力量,在基层区县充实综合性救援力量、增强基础应急能力,以这两个方面为重点,推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提升。
一是整合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布局合理、专业性强、具备突击攻坚能力的国家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二是形成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突出综合应急救援职能、第一时间处置能力建设和社会应急能力建设。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在横向上以事件类型为区分,突出不同事件类型应急救援职能的合理划分以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重点配置和合理布局;二是在纵向上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和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为建设重点,省、市级应急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沟通协调职能,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资源支持。
国家级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加强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民兵等应急救援机动力量的专业应急素质,当发生破坏性强、社会影响大、地域范围广、应急处置时间长、有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且超出常备队伍处置能力时,调集应急救援机动力量开展大规模应急救援。二是加强国家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跨区域协同作战能力和远程战勤保障能力,发挥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对辐射区域内不同省、区、市救援队伍的整合作用,加强区域应急救援的整体协调能力和联合作战能力。三是基于风险评估,在灾害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区域部署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突出重点领域的专业处置。四是加强国家级应急功能支持队伍建设,包括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队伍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