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心肺复苏作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希望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下,各地急救中心、红十字会负责,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建设部门、铁道部门、交通部门、旅游部门、社区等多部门协助参与进行心肺复苏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开展心肺复苏培训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心肺复苏培训工作协调发展。逐步将心肺复苏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重视培训效果,严格质量把关,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大众媒体及网络宣传等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充分认识到开展群众性的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急救知识的必要性,让公众充分认到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身边急危病人进行最基本的施救,来提高公众的参训意识。
各省、地(市)、县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按“四统一” (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加快培训计划进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到培训地基检查心肺复苏培训工作开展情况。